首页›精英团队›桂江兰
首席律师

桂江兰

职务

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总所)遗嘱继承与财富传承事业部首席律师、北京市盛廷(通州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业务方向

离婚纠纷、家族财富传承、收养关系认定、扶养关系认定、监护权纠纷

分家析产、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产纠纷等婚姻家事继承领域

个人简介

桂江兰律师系北京市盛廷(通州区)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自2019年步入法律行业以来,深耕7年有余,执业4年多来累计为数千名客户提供法律咨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尤其擅长婚姻家事与继承纠纷案件,以专业经验与耐心服务收获客户广泛好评。

擅长领域

在继承纠纷领域,桂律师尤其擅长处理收养关系认定、扶养关系认定、遗嘱效力争议、监护权与遗产交叉等复杂疑难案件。她曾代理一起争议标的额达六百余万元的继承纠纷——原告自称被继承人养子,要求分割半数售房款。桂律师通过详尽举证,成功否认收养关系和扶养关系的成立,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保住了九十高龄被告老人的全部财产权益。她还在再婚家庭继承纠纷中,成功代理当事人认定与继母形成扶养关系,最终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5/8份额,远超对方亲生女所获份额。

在监护权与遗产保护交叉领域,桂律师同样展现出深厚的法律功底。在一起复杂家事纠纷中,被继承人父母已故,育有四名子女,次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长子早已过世。长子之女隐瞒其余亲属,私自通过社区取得次子监护人身份,借此争夺遗产。桂律师介入后查实社区监护指定程序违法,顺利撤销原监护资格,助力当事人取得次子监护权,保住了次子应得的全部遗产份额。

办案理念

桂律师始终秉持"做一位尽职尽责、温暖善良的律师"的执业理念,善于在纷繁复杂的家事纠纷中找到法律突破口,将专业判断与耐心沟通相结合,为高净值个人和家庭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服务。现担任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租赁中心调解员、海淀区社区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以多元身份践行法律服务使命。

代表案例

1.刘先生诉李女士继承纠纷案——否认养子身份,驳回全部诉讼请求

争议焦点:原告自称系被继承人养子,主张双方形成事实收养关系,据此起诉要求分割一半售房款326万元。被继承人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还持有《意定监护协议书》主张遗产处分权。桂江兰律师代理九十高龄被告李女士,从收养登记形式要件、共同生活事实、经济供养证据、生活照料事实等多维度逐一举证,证明双方不存在法律或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及扶养关系。

代理成果:法院未认定原告养子身份,驳回原告全部遗产分割诉讼请求,成功保住老人六百万财产权益。

(相关人名已用化名)

2.张女士诉刘女士继承纠纷案——认定继母扶养关系,继承5/8份额

争议焦点:再婚家庭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夫妇系再婚,各有一女。原告张女士系父亲与前妻之女,被告刘女士系继母与前夫之女。被继承人相继去世后,两套房产及银行存款的继承产生争议,核心争议焦点为原告是否与继母形成扶养关系。桂江兰律师代理原告,通过证人证言、邻居陈述、医院陪护记录等证据,证明原告自幼与继母长期共同生活并尽到赡养义务。

代理成果:法院认定原告与继母形成扶养关系,判令原告继承两套房产各5/8份额及全部银行存款,远超被告亲生女所获3/8份额。

(相关人名已用化名)

3.黄女士等继承纠纷及监护权案——撤销违法监护,保住遗产份额

争议焦点:被继承人父母已故,育有四名子女,次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长子早已过世。长子之女隐瞒其余亲属,私自通过社区取得次子监护人身份,借此争夺遗产。桂江兰律师介入后,查实社区监护指定程序违法——未通知全部利害关系人,未尽到审查义务。

代理成果:法院撤销原监护指定资格,助力我方当事人取得次子监护权,保住了次子应得的全部遗产份额。

(相关人名已用化名)

4.王先生等诉张先生法定继承纠纷案——出资情况下平分遗产,二审促成和解

争议焦点:法定继承纠纷,被告对被继承人房产有出资情况。桂江兰律师代理原告,通过举证证明出资不构成产权贡献,主张原被告应平均分配遗产份额。

代理成果:法院判决原被告平分遗产份额,并在二审过程中促成一家人和解,纠纷圆满解决。

(相关人名已用化名)

其他代表案例

 法定继承

● 孟先生诉孟先生、卜女士法定继承纠纷案——农村宅基地房屋代位继承,法院判令各方按份额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