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体防护服、头套、护目镜、面罩、鞋套、手套……
2022年5月25日上午,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双井人民法庭前,一辆防疫专用车停下来,两位全副武装的“大白”从车上下来,走进法庭,坐在了被告及代理人席上。
“大白”怎么了?
“大白”没怎么!
这是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翟根才律师和钟常鸣律师在代理当事人的一桩与农村土地征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作为被告史先生等14户的代理人出庭。
在疫情当前的特殊时期,为什么一定要到当地去开庭呢?这还得从这起特殊的案件说起。
一般来说,被征地农民都是补偿对象,怎么如今坐到被告席上,成了被索要补偿款的对象了呢?代理本案的律师之一,钟常鸣律师道出了其中的原委。
委托人史先生等14户在哈尔滨市呼兰区某村有承包地,在2019年的时候,当地政府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明确自公告发布之日,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改变地类现状擅自在拟征收土地上抢种、抢栽农作物、树木、经济作物或者抢建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否则,不予补偿。
然而,在此之后,有人找到村民表示要承包他们的土地,部分村民与这些人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合同》,并约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归承租人所有。后来村民们发现这些人在租用的地上都种上了树苗。
2022年1月份,当地进行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土地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农用地地上物综合补偿按照208元/㎡,最后给村民的补偿是278元/㎡。
但是对于承租人在地上种的树苗,政府相关部门表示不给予补偿。
承租人反过头起来诉出租土地的农民,跟他们补偿,理由是《土地流转合同》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有约定,归承租人所有。
这个补偿款农民该给吗?他们能胜诉吗?
能不能胜诉先抛到一边,时间就给了这些农民当头一棒,让他们一下蒙了。
2022年4月,承租人起诉了农民索要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
2022年5月6日,法院驳回了承租人的起诉,理由是农民还没有获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作为被告的主体不适格。当时他们还颇为高兴,这下总不用分补偿款给那些承包他们土地的人了。
然而,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2022年5月10日,承租人再次到法院起诉农民,要求确认协议有效,同时索要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款。5月17日,委托人才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而一周之后的5月24日就要开庭。
仅仅一周的时节,他们需要完成律所考察、委托协议签订、案件材料准备等工作,中间还有2天的周末,时间非常紧。他们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找律师。
盛廷最早与他们对接的是张琳。但众所周知,北京的疫情防控形势非常严峻,律师出北京到当地难度相当之大。
此时,钟常鸣律师正在沈阳办案,接到张琳电话后他当即表示,在沈阳开完庭之后他马上乘坐高铁赶往哈尔滨。但是有个问题摆在他面前,能不能顺利抵达哈尔滨?落地是否要隔离?
他马上打电话了解当地的防控政策,得到的答复是:北京到当地必须同时满足四个条件:“龙江码”绿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只能是来自密云、平谷、怀柔三个区,所在社区必须同意。所幸的是,钟律师这四个条件都满足。
沈阳开完庭之后,钟律师马不停蹄赶往哈尔滨,抵达时已经是5月20日晚上,这天是周五。律师的到来让村民们心里有了底气,他们多次尝试与法庭、法官联系后无果,这意味着在5月24日开庭之前,只有23日一天与法庭沟通的时间!
5月23日晚,法庭告诉委托人和两位律师,他们进行了积极沟通,但是没有收到区里的回复。
5月24日一早,等他们准备去开庭时,接到庭长电话,区里表示会派防疫专用车辆进行接送,并延期一天至25日开庭。
这才有了开头那一幕——“大白”律师现身法庭。
在法庭上,两位律师充分表达了意见,委托人对两位律师在法庭上观点明确、依据充分、有理有据的代理意见十分满意,他们相信其他正在观望的农民也一定会受到感染和影响,积极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能够顺利开庭,充分阐释观点,依法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两位“大白”律师也十分感谢审理案件的法庭、当地政府及疫情防控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