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经典案例

安徽省拆迁案例:律师教你撤销违法决定

发布日期:2016-07-12 13:05:42

 当你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时,面临着自己房屋被法院拆迁的巨大风险,此时的你该何去何从,又该采取什么措施应对呢?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拆迁律师给你一条胜利之路。

案情简述

缪先生在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城关城西村拥有商品房一处。2012年缪先生的商品房面临征收,因为政府一直没有出示合法征收政府文件以及补偿价格远远低于类似地段商品房价格,协商一直未果。2014年9月底缪先生收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看到自己受《宪法》第十三条保护的合法房屋财产受到侵犯,无奈之下只好委托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的杨强律师和郭悦律师帮助自己维权。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先行复议

接受了缪先生案件的委托之后。两位律师对缪先生提供的材料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分析,发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法定行政复议期限内,于是,一纸行政复议申请书邮寄到芜湖市人民政府。

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为了得到更多有关缪先生房屋征收的相关情况,数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分别被邮寄到不同政府机关。然而芜湖市人民政府并没有履行法定行政复议职责,作出维持《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提起行政诉讼,违法决定被撤销

收到一份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盛廷律师果断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希望在事实认定清楚和法律适用正确的情况下给缪先生一个合法的、公正的答复。于是,一份满含期待的行政起诉状递交到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该院依法进行了审理,最终判决如下:《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并予以撤销;撤销芜湖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律师说法

在缪先生的案件中,关键之处在于政府偷梁换柱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南陵县人民政府因为南陵县城西安置区项目,作出《南陵县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公告》。随后针对缪先生的房屋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然而缪先生的房屋位于南陵鑫山广场建设项目范围内,不在南陵县城西安置区项目范围内。故根据《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规定,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违法应予撤销。

维权之路并非是一帆风顺的,对于被拆迁当事人来说,他们很多有可能并不了解这其中的相关法律知识,往往无意识中自己的权利就遭受侵害,想要维权也不知道怎么做。在本案中,盛廷律师通过法律途径发现了政府的偷梁换柱行为,并采取应对措施,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由于房屋征收过程对专业知识和专业程序的要求,决定了只有专业律师才可以做好。在此,希望因房屋征收而导致自己合法权利受到损害的公民,及时拿起法律的武器,委托专业律师,只有这样才可以以最低的成本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文章关键词:拆迁律师,房产律师,土地律师,拆迁补偿标准,房屋拆迁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宅基地拆迁补偿,棚户区改造补偿标准,农村房屋强拆,农村拆迁补偿,新拆迁条例
 
延伸阅读:
 
把我家拆了盖小区,合法吗?
 
补偿不合理的最后一个救济方法
 
到底是谁把我的房子收走了?
 
小编推荐:
 
河南拆迁案例:被强拆,警察不作为如何维权?

广西拆迁案例:盛廷律师火眼金睛,“违法强拆”难逃制裁

山东拆迁案例:政府“任性”拆迁时,如何维权?
 
更多征地拆迁问题,请拨打统一咨询专线:4000510707,北京市盛廷征地拆迁律师团为您专业解答。
 
盛廷征地拆迁律师团,专注只为被拆迁人服务9年,业务覆盖全国30多个省市,代理征地拆迁案件超4000件,成功为上万被拆迁户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是国内承办此类业务的翘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