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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赢官,不再是神话
——7月份,我所张志同律师一人赢得四个胜诉
2008/9/1 17:29:26作者:杨念平 摘自: 编辑: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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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官司难!民告官更难!!老百姓要想赢政府则是难上加难!!!拆迁业务中,民赢官更是难于上青天。因为,在以地方政府主导房屋拆迁的模式下,他们为了追求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最大化,主动干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纠纷,对被拆迁户而言,形成了难立案、难裁决、难执行的“三难”局面,其结果是消极、被动的司法审查权无力制约权力日益膨胀的行政权,不能有效地保护行政相对人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房屋拆迁中,民赢官的事情不再是神话。我所张志同律师在其承办此类案件中,仅今年7月份一个月中就赢得了四个胜诉判决。分别是:
1、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闫**、王**诉县建设局拆迁裁决纠纷案,判决撤销赣建拆裁字【2008】11号《房屋拆迁裁决书》;
2、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县李**诉赣榆县人民政府违法征地的案件,政府被判败诉;
3、山东滕州市高**、邱**和张**诉滕州市规划局案,法院判决确认规划局做出鲁04-T2007-03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行政行为违法;
4、山东滕州高**、邱**和张**诉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案,法院判决确认滕发改字【2007】24号文件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这些只是我们所律师承办的若干案件中的冰山一角。此前,张志同律师在其承办的业务中也取得了不俗业绩,如:徐州中院裁定将“一审法院针对拆迁裁决纠纷做出的判决”发回重审案;吉安县法院撤销房产管理局做出的裁决案等等。
这一切应该得益于律师的勤恳、敬业的精神,扎实过硬的法律功底。律师于逆境处为被拆迁户获得拆迁补偿争取了更大的空间和可能,赢得了更多的主动权,同时,也赢得了被拆迁户的充分肯定和信任。
本文关键词:民赢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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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良心:失去了良心就等于失去了一切,钱再多也无用。如果都能依法办事社会发展的会更快。
  • 周春林:可以介绍下连云港市赣榆县的拆迁户吗 我也是连云港的也涉及到拆迁的问题望能请教下!谢谢
  • 为民:该赢了!地方政府依权行政可把百姓害苦了,把农民的地征了,房强拆了,补偿的太低了,工作不安排,生活无保障。胡主席温总理赶快下令管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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