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取得土地使用权?
2008/7/22 9:52:40作者:更新时间:2008-3-11 22:50:47 摘自: 编辑:王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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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划拨、出让和转让这三种。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其主要用途为: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的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其中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3、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但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其主要用途为:国家机关用地、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和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渡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出让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的方式有四种: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其中用于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3、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但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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